东辰高中关于建立普通
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实施
一、领导机构:
组长:祝启程
副组长:杨庆林 刘永金
组员:薛述蓉、帅仕文、年级主任(副主任)、年级德育主管、余波、各班班长(团支书)。
实施部门:高中学生发展部
二、实施步骤:
1、宣传:
(1)3月17日晚上召开班主任会,在班主任会上宣读“资助文件”并讲实施步骤。
(2)3月18日给班主任印发“资助文件”的实施内容。
(3)3月18日利用课间操时间召开全体学生大会,宣讲“资助文件”精神和实施步骤。
(4)3月18日晚上德育课时间各班班主任再次宣讲“资助文件”精神和操作步骤。
2、申报和材料准备阶段:
(1)3月19日各年级各班初步摸底(以表)统计;
(2)3月19日申报学生领取申报表并与家长联系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。
3、审核阶段:
(1)3月22日年级(班级)初审后交齐初审合格学生申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。
(2)3月23日学部审核。
4、公示和上报:
(1)3月23——28日公示(学校);
(2)3月28日上报。
附:基本认定条件:
1、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。
2、单亲家庭、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,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;
3、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,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,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;
4、学生家庭遭遇天灾人祸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,超越家庭经济能力的;
5、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;
6、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(由学校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认定)。
(以上都需要相应证明材料——单位、民政部门、村委会、居委会的,学生还需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)。
东辰学校高中部
2011.3.18 |